答辩阶段
1、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一般原则
《民事诉讼法》*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法院辖区的,各该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特殊规定
《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例如:男方的户口在广东省A地,女方户口在福建省的B地,两人登记结婚,现男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经与女方协商未果,拟向法院起诉离婚,则有权管辖的法院根据不同的情况。
1、若男方一直在A地居住,而女方因结婚离开B地**过一年,与男方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2、若男方一直在A地居住,而女方因结婚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与男方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B地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3、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若女方离开B地**过一年,男方离开A地也**过一年,并且女方在D地连续居住已**过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D法院,而A、B、C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4、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若女方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B法院,而A、C、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5、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且女方在D地连续居住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C地法院,而A、B、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8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法院管辖。"
1、一方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的情形
如男方户口在A地,女方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婚后男方生活在A地,女方一日突然失踪,虽经男方苦苦查找,但仍未发现女方的踪影,男方无奈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请,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无管辖权。
2、一方或双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形
(1) 如男方户口在A地,女方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婚后男方居住在A地,女方因触犯法律而被判处有徒刑3年而被监禁在某监狱C地,现男方想提出离婚诉讼,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法院,而B、C法院没有管辖权;
(2) 如男方户口在A地,女方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男方、女方因触犯法律而双双入狱,分别被判处有徒刑5年、4年,男方被监禁在某监狱C地,女方被监禁在某某监狱D地,现男方想提出离婚诉讼,若女方被监禁时间未达到一年,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B法院,而A、C、D法院没有管辖权;若女方被监禁时间达到一年以上,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D法院,而A、B、C法院没有管辖权。
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决定了他人无权代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离婚意思表示。
《*共和国婚姻法》*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共和国民法通则》*六十三条*三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七十条*规定: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依照上述规定,就离婚案件来说,离婚是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是否提出离婚诉讼,是婚姻当事人的自主行为,本人的离婚意思表示是离婚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未经本人作出意思表示并授权,他人不得代理本人提出离婚诉讼。《*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六十二条规定关于“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的规定,其涵义亦出于此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本案中提出离婚诉讼的行为不是由夏某本人亲自实施的(实际上也无法实施),而是夏某之父老夏擅自作出的意思表示,以夏某的名义提起离婚诉讼,所诉并不体现夏某的意志,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服务流程编辑
一般来说,专业的离婚律师基本可代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个流程。
如是协议离婚,离婚律师的代理包括:
1、接受当事人咨询,了解协议离婚的原因并制定协议离婚的方案;
2、代为起草离婚协议书;
3、代为调解双方离婚,协调离婚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问题。
4、指导双方正确办理离婚登记法律手续。
如是诉讼离婚,则离婚律师的代理流程一般为以下几点:
接受婚姻法律咨询,查看是否具备离婚的条件或是否具备在某地提出离婚的条件。
当事人应向代理律师阐明离婚的原因,对方是否同意离婚,如不同意,原因何在?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是某地户口,如一方不是,或双方不是,应向离婚律师提交在某地的居住证明,包括暂住证,街道办事处、居民会出具的证明等等。离婚律师会向当事人说明,如果双方未在某地居住满一年,则某地法院一般不予受理离婚诉讼请求。一方只能回原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原籍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根据当事人的现状和目的,离婚律师代为起草离婚起诉状,向辖区法院提出立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