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言律师团队代理婚姻家事案件上百件,并成功代理过多起在本地较有影响的案件,熟悉离婚子女抚养、房产分割、公司股权分割等疑难财产纠纷处理,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交通事故: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截至2012年11月10日,重特大事故起数和人数同别下降14.8%和15.5%,其中煤矿重特大事故同别下降35.0%和34.2%。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法院起诉。4、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5、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交通事故: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