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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胜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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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天津市 滨海新区 塘沽街道 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浙商大厦A座1706室
  • 姓名: 王胜言律师
  • 认证: 手机已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宁河免费离婚律师价格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1-11-13
  • 阅读量:158
  • 价格:200.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天津滨海  
  • 关键词:宁河免费离婚律师价格

    宁河免费离婚律师价格详细内容

    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决定了他人无权代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离婚意思表示。
    《*共和国婚姻法》*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共和国民法通则》*六十三条*三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七十条*规定: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依照上述规定,就离婚案件来说,离婚是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是否提出离婚诉讼,是婚姻当事人的自主行为,本人的离婚意思表示是离婚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未经本人作出意思表示并授权,他人不得代理本人提出离婚诉讼。《*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六十二条规定关于“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的规定,其涵义亦出于此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本案中提出离婚诉讼的行为不是由夏某本人亲自实施的(实际上也无法实施),而是夏某之父老夏擅自作出的意思表示,以夏某的名义提起离婚诉讼,所诉并不体现夏某的意志,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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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行为能力的人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一、问题的提出
    原告夏某与被告杨某于198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小杨,婚初感情较好。自1985年原告外出经商认识一女子并同居后,即长年不归。夏某得知后多方寻找未果,心中郁闷难解,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竟发展为抑郁性精神病。杨某不闻不问,夏某无力医治,病情愈加严重,终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夏父老夏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杨某离婚。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自1985年后对原告和子女不关心,对家庭不尽义务,感情已破裂。现原告要求离婚,理由正当,应予支持。鉴于原告的身体状况,婚生子小杨随杨某生活并由其负责抚育为宜。被告一次性给予原告经济帮助一万元。宣判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婚姻关系属人身权范围,结婚、离婚均须当事人自己作出意思表示,他人无权代理。老夏无权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为夏某提出离婚诉讼,故裁定驳回起诉。 此案提出了婚姻法上的一个重要的诉讼程序问题: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否离婚诉讼?本文就此问题发表拙见,以求教于大方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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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
    2、婚前、婚内财产见证
    3、代理诉前调解离婚、共同财产分割
    4、代理国内、涉外离婚诉讼
    5、代理财产的
    6、代理
    7、离婚子女探视权诉讼
    8、代理婚姻无效、解除同居关系诉讼
    9、代理重婚、、遗弃刑事诉讼
    10、代理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
    离婚诉讼 编辑
    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中国婚姻法*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依诉讼程序以判决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称为裁判离婚。中国婚姻法对一方要求离婚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处理原则。
    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婚姻法》*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中文名离婚诉讼外文名Divorce proceed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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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阶段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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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天津胜硕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街道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浙商大厦A座1706室,联系人是王胜言律师。 主要经营王胜言律师团队代理婚姻家事案件上百件,并成功代理过多起在本地较有影响的案件,熟悉离婚子女抚养、房产分割、公司股权分割等疑难财产纠纷处理,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办案过程中,王律师合法运用一切有效资源,能够采取较优的设计方案、巧妙的思路,以保证当事人利益的*大化,已得到众多当事人的信任和**。 。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250 - 500 万元。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塘沽婚姻家庭律师,塘沽刑事律师,塘沽房产纠纷律师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